| 去年7月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了“机动车牌号可以终身制”的便民措施。市民周先生奔走了半年却始终无法办理相关手续,今年4月他一纸诉状把深圳车管所告上了法院。日前,这起深圳首例“车牌终身制”行政诉讼案有了圆满的结局——市民周先生的新车用旧牌业务已全部办妥。
记者了解到,以往机动车报废后,车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。车主购买新车后,需要另外选择新的车牌号码。但事实上,很多车主仍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码。去年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了《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》(以下简称便民措施),其中第八项规定:“机动车报废后,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。”这标志着机动车牌号可以享受终身制了。
2007年8月,周先生的旧车报废。由于这辆车是他第一部车,所以他希望能够保留车牌。得知公安部出台了这个措施,周先生来到车管所,提出申请继续使用原先车牌号码。但几经周折,车管所一直没有处理申请。周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。今年4月,南山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一案件。
南山法院的主审法官在认真分析研究案件后,积极督促车管所依法作为。本月上旬,车管所邀请周先生及其代理律师就业务办理细节进行了分析,车管所表示,将拟定应对措施,简化流程,向社会公布流程细则及适用的表单。5月9日,车管所正式受理了周先生的申请事项。三天后,周先生“车牌终身制”的业务全部办妥。日前,周先生递交了撤诉申请。
申请沿用原车牌号 需在有效期内
根据公安部规定,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,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,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,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。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,车辆管理所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,供群众公开选取。 ( 编辑) |